隱形錯位!那些非典型位置的球員!
籃球這項運動,從來就講究身體優(yōu)勢。高的去搶籃板、矮的去控球、壯的扛內線、快的打外線,這似乎已經(jīng)成了一個隱性鐵律。
于是球場上才有了五個熟悉的位置:
控球后衛(wèi)、得分后衛(wèi)、小前鋒、大前鋒、中鋒。
而在最高舞臺的NBA,這種“按身材分工”的思維更是根深蒂固。中鋒通常最高,控衛(wèi)往往最矮,大前鋒肌肉發(fā)達,小前鋒和得分后衛(wèi)則機動靈活。在這種刻板印象之下,甚至一些球員報身高時都帶著些許策略,諸如加內特為了打大前鋒把身高往矮里報;而杜蘭特明明比中鋒還高,卻堅稱自己只有三四號位身高。
不同的位置,也就意味著不同的戰(zhàn)術角色期待。但籃球在不停發(fā)展,從不會是完全停在教科書上的。從小球革命開始,傳統(tǒng)的“身高+位置”邏輯就已經(jīng)開始瓦解。空間、速度、換防、投射,這些新潮理念顛覆了舊秩序。
于是,NBA出現(xiàn)了一批異類。
魔術師約翰遜、盧卡·東契奇
傳統(tǒng)認知里,球隊控衛(wèi)應該是全隊最矮的人。因為低重心有利于控球、變向、突破,這似乎是籃球體系的共識。但在每個時代,總會有一兩個違反規(guī)則的天才球員。
上世紀80年代,魔術師約翰遜橫空出世,一個身高206公分的高控衛(wèi),依靠比賽視野和傳球天賦,帶領湖人玩出了Showtime時代。他能在快攻中一邊奔跑一邊不看人傳球,讓防守人防都不知道該往哪看。更夸張的是,1980年總決賽,湖人缺少中鋒賈巴爾,魔術師頂上五號位,結果拿下42分15籃板7助攻。那一年的他也才20歲,成為了NBA史上最年輕的FMVP。
四十年之后,東契奇在NBA復刻了這種高控衛(wèi)模式。身高198的東契奇,擁有前鋒體型的指揮官,既能控球、也能背身,兼顧傳投;面對比他矮一頭的防守人,他能夠用力量碾壓;遇到包夾時也能用視野撕開防線。大包大攬的打法下,堪稱現(xiàn)代籃球的魔術師接班人。
只是,不同于魔術師的全面,目前的東契奇仍有短板。未來如果他能在防守上再上一個臺階,他才可能真的會成為那個,靠一己之力改寫位置定義的超級球星。
拉里·約翰遜、德雷蒙德·格林
提及內線,你的第一反應是什么?
“高、壯、護框、籃板、終結?!?/p>
但NBA歷史上總有那么一些人,他們個子不高,卻能在禁區(qū)翻江倒海。
拉里·約翰遜就是其中之一,他只有201公分,甚至比現(xiàn)在不少得分后衛(wèi)都還矮。但他能對抗、能投籃、能傳球,硬生生靠力量和技巧在內線打出一番名堂。大學時代就帶隊橫掃杜克,進入NBA后高調拿下狀元,一度也成為黃蜂時代的崛起象征。即使后來傷病纏身,但在尼克斯的歲月里,他依舊是球隊支柱,最終上演了一場黑八奇跡。
時間再往后,另一個在身高吃虧的內線出場:來自于德雷蒙德·格林。
198公分的他在早期被很多人質疑,但科爾的勇士體系給了他舞臺。圍繞防守策應、攻防溝通,打破了傳統(tǒng)大前鋒的定義。2015年格林成了勇士王朝的攻防中樞,而在他的幫助下,五小陣容也成為了顛覆整個聯(lián)盟的狂潮旋風。這位小個子內線也證明了很多:身高確實重要,但球商、協(xié)防意識和團隊化學反應,同樣能夠贏球。
當然,并不是每個矮壯型前鋒都能成功。2013年的狀元本內特就是典型的反面案例,這條路不只是要硬,更需要全能。
拉沙德·劉易斯、托拜厄斯·哈里斯
還有一種球員,打三號位太慢,打四號位又太軟。他們的存在很尷尬,但在特定體系中卻能成為一項致命武器。
劉易斯是這種模糊位置的代表人物。雖然身高209,但他卻更喜歡飄在三分線外,生涯三分命中率38.6%,生涯命中總數(shù)超過1700,是當時代典型的空間型前鋒。在魔術時期,他和特科格魯組成的雙人組,這種高體型靈活搭配,加上霍華德的護框,一度也讓魔術登陸總決賽。這支球隊,隱約之中也堪稱小球時代的預演。
至于托拜厄斯·哈里斯,回看他的生涯最高峰,堪稱是后時代版本的劉易斯。
身高201的他,力量出色,進攻多樣,唯一的就是在防守端飽受詬病。打小前鋒防不住,打大前鋒又頂不住,這也導致他被貼上“不三不四”標簽的原因。但從樂觀面來看,哈里斯還是依靠穩(wěn)定的中距離和外線火力,強行在聯(lián)盟站穩(wěn)了位置。
回看他的巔峰階段,從活塞到快船,甚至是早期的76人,他也多次成為球隊的保險環(huán)節(jié),雖然不夠閃耀,但是足夠實用。
對于這些異類球員,他們的身上都有一個共同點:不按常理出牌。
這也正是籃球的魅力,從來不只是身高的游戲,勝利需要的是思維較量、天賦博弈。時代變了,籃球的定義也在變。傳統(tǒng)的位置界線正在消失,未來的籃球,甚至可能不再有單獨位置,這也是籃球最迷人的地方,它永遠會被那些“打破規(guī)則”的人,推向全新高度。
上一篇: 倫納德:管理層的補強很有針對性如今球隊陣容更加均衡
下一篇: 返回列表